系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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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系职能
发布时间:2024-02-29    浏览次数:

一、教学管理

1.组织所属教研室制订教学大纲,组织教师编写教材和教学辅助资料,审批实验(实训)室设备申请和实验(实训)物品申报,组织管理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训)教学活动的实施,有计划地督促教学研究与改革。

2.组织各种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教学活动和业务培训,进行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工作量的管理。

3.负责管理所属教学实验(实训)室的建设与教学工作。

4.收集有关教学工作资料,建立教学管理档案。配合学校评估办公室做好本系、部的评估资料搜集整理和迎评工作。

5.负责系、部各项日常教学事务工作,积极协调好与学校各部门及其他系、部的关系。

二、教研活动及教学改革

1.合理安排、适时组织开展教研室和实验(实训)室的教研活动,研究讨论本学期教学工作,如教学大纲实施情况,教学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2.组织开展各学科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要求各教研室按照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当前学科发展,及时提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经系、部讨论认可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三、教学检查和督导

教学检查和督导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此:

1.系、部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室、实验(实训)室听课,巡查督导,深入了解教学情况,及时妥善处理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

2.根据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组成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教学检查计划,对各教研室本学期的人才培养方案、人员安排的执行情况,讲课教师的教案、讲稿书写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收集整理相关教学资料存档。

3.召开学生、辅导员、教师座谈会或以其他有效方式多方收集对学校、系、部及任课教师的意见,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相关人员。

4.系(部)二级督导员严格履行督导员的权利和职责,配合校级督导,完成所有督导任务。

四、教师培养

1.根据学校、系、部、学科的发展规划和各教研室的教学需要制定系、部、学科师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2.教师的培养根据“在职学习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培养方法,注重在教学科研实践中培养教师,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有计划地安排外出进修。

3.根据系、部内师资力量,可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以老带新,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快速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

4.组织、安排青年教师和新进教师向有经验的老教师学习授课方法和讲课艺术,要求全程听老教师的讲课,做好听课记录,定期汇报听课心得。

5.组织安排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了解学科发展情况,丰富专业知识,提高基本操作技能。

6.鼓励和支持青年教师的学位提升和职称晋升工作。

7.对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做好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质量评定工作,并作为奖惩和定职晋级依据。

五、实验(实训)室管理

1.组织所属实验(实训)室制订每学期实验(实训)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实训)课教师工作安排,制订实验(实训)用品(仪器、药品、标本、模型、图片)、实验(实训)动物等购置计划。按计划进行各项实验(实训)教学工作。

2.组织所属实验(实训)室教师编写实验(实训)指导教材、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需要补充更新实验(实训)教学内容。

3.组织各实验(实训)室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实验(实训)教学规范化管理和教学改革。建立各种实验(实训)教学档案。

4.协助各实验(实训)室拟定实验(实训)室人才培养计划并加以实施。

5.协助各实验(实训)室利用实验(实训)室现有资源积极开放实验(实训)室,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6.协助校督导室做好实验(实训)室各项日常实验(实训)教学督导工作。

7.检查所属实验(实训)室对以上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实验(实训)教学质量。

六、科研管理

1.组织本系(部)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2.组织各种科研课题的申报与初审把关工作;协助科研处督查科研项目的进行情况;组织申报各项成果奖和论文奖。

3.组织各种学术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

七、教职工管理

1.组织系、部全体教职工进行政治学习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教书育人。

2.教育全体教职工勤奋工作,积极进取,认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遵守校内各项规章制度。

3.做好日常考勤、期末考核及评先工作。

4.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实行人性化管理,关心教职工生活,努力创造愉悦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八、学生管理及专业教育

1.坚持青年教师做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常了解并支持他们的工作,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2.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巩固专业思想,明确学习目标。

3.教育学生遵守学校、系、部的各项制度。

4.保持与学生处、各系学工办,学生党、团组织,专兼职辅导员的联系,交流情况,相互支持。

九、党政管理

1.在学校党、政直接领导下,配合系、部党总支工作,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落实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教育工作提出的要求。

2.具有对所属各教研室、实验(实训)室人员从思想、政治、人事、行政到教学、科研经费使用与物资设备等方面的全面管理职能。

3.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干部队伍,围绕学校的发展目标与要求,制定系、部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进行落实。

4.做好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与支持工会工作,增强与民主党派的联系,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展各种精神文明活动,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倡导文明新风,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

5.配合校党委做好党建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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