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部主任在校长、教务处领导下负责系、部内全面工作,履行系、部工作条例,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某方面工作。
二、在校长领导下,正确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计划和决议。
三、负责制订系、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进行督促检查。
四、组织对系、部成员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等),收集建议,提出奖惩。
五、领导所属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
六、主持系、部日常会议和例会,处理重大和日常问题。
七、在教务处组织、协调下编制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组织制定和贯彻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确定所属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的教学任务,审定所属教研室、实验(实训)室的教学进程,审批所属教研室、实验(实训)室聘任教师名单及学期授课计划,核实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落实情况。
九、领导和组织制定科学研究计划,开展科研工作。
十、经常深入教研室、实验(实训)室,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教学、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