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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报稿件管理制度

【来源:学报稿件管理制度 | 发布日期:2023-06-28 】

1.积极组织稿源,通过网站宣传、与作者约稿等方式,广泛征集校内外、省内外学术论文。做好稿件的登记、保存和管理工作。

2.稿件初审。在接到投稿3个工作日内,分别对各类稿件进行初审。

3.初审包括:

(1)审查来稿是否符合本刊的宗旨。

(2)查看来稿与已发表和拟发表的同类文稿比较有无独到之处。

(3)对来稿内容质量和发表价值作初步评价;所有来稿编辑部可作文字修改,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底稿。

(4)决定来稿是否送交有关专家复审。

4.组织和实施复审,编辑部主任把初审后的稿件及需要复审稿分配给有关编辑或专家,并督促复审的有效实施。

5.编辑部主任把复审并修改后可以刊用的稿件分配给相关编辑进行文字和编排规范处理。

6.对编辑后的稿件进行综合调配初步确定当期栏目和刊用稿件。

7.将当期拟刊用稿件送主编(主管校长)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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