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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2    浏览次数:

    各系学工办: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3〕133号)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领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生: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2、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有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4、来自脱贫残疾人家庭,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5、经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6、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每人按2000元一次性发放,用于毕业生在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助。

    (三)发放原则

    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报

    网址进入。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

    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人社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重新上传佐证材料,否则视同放弃。

    省外生源毕业生、以及省内因困难资质时间取得较新系统更新不及时等原因系统校验审核不通过的才进行线下人工审核。此类毕业生的个人申报基本信息仍要先通过系统填报,然后在系统中下载《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好后,提交所在院校盖章,并和相关证明材料由院校集中交由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二)申领发放时间与流程

    2023年8月1日至8月20日,网上自愿申请;

    2023年8月2日至8月31日,系统审核校验;

    2023年8月2日至8月31日,人工审核校验;学校初审;

    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人社部门汇总审核并由所在学校进行校内公示;    

    一定要关注申请的时间节点!

    1.网上申报(8月1日至8月20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就业”、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进入“就业补助资金——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2.系统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系统校验审核适用于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的申报信息与省社会救助信息库、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省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数据库、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进行比对,通过相应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再提供相关纸质困难资质证明,只需打印申请表提交学校。

    3.人工审核(8月2日至8月31日)。人工审核适用于省外生源困难毕业生和系统审核未通过且认为自己仍然符合条件的省内生源困难毕业生。人工审核前需注册并登录信息系统完成基本信息校验、填报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下载人工审核纸质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信息截屏并加盖公章原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持有的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相关证明复印件),提交至学校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4.汇总复核并公示(9月1日至9月30日)。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及时拨付资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不通过学校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系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宣传发动工作。各系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重点宣传求职创业补贴发放的对象、补贴标准及主要用途,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

    (二)严明纪律

    申请人不得是各类在职毕业生。同时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对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应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补贴相关咨询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0371-67592759

    申请补贴学生务必加入学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QQ群:743934659

    就业创业学院        

    2023年7月31日      



    邮箱:shuqingjy@163.com     电话:0371-675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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