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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4-05-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4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号),现开展202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部署,落实《河南省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调整优化方案》和《关于深化河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锚定“两个确保”、聚焦“十大战略”,以我省经济转型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创新驱动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省级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业链、人才链、产业链与创新链同频共振,为现代化河南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工作,我校限报2个专业(不同类别),请各部门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所申报示范性专业点须符合教职成〔2023〕16 号文件中明确的基础条件,根据不同的申报类别,所申报专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示范性传统优势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装备制造、绿色食品、电子制造、先进金属材料、新型建材、现代轻纺、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3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就业对口率不低于 80%。专业点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术研发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对产业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撑作用,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5 家,专业点建设符合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要求,近三年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5 个方面。
    (二)示范性新兴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新型显示、智能终端、生物医药、绿色环保、资源环境、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安全、尼龙新材料、智能传感器、5G 移动通信等新兴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15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一届,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2 家,专业点建设与新兴产业发展的紧密度、契合度较高,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4 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对应专业,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三)示范性未来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类脑智能、北斗应用、元宇宙、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未来产业对应专业,专业点需至少进行一届招生,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2 家,专业点在服务未来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制定了科学完备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3 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的未来产业对应专业,可适当放宽相关要求。
    (四)示范性特色专业点。所申报专业点须为现代金融、中介服务、服务贸易、文旅文创、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智慧出行、技艺传承、“一老一小一青壮”“通道+枢纽+网络”物流运行体系建设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应专业,专业特色突出,区域优势明显,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2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就业对口率不低于 80%,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3 家,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4 个方面。
    (五)示范性骨干专业点。省级“双高工程”建设学校所申报专业点应为高水平专业群构成专业,其他学校所申报专业点应为学校骨干专业。专业点在校生不少于 300 人,毕业生不少于三届,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 5 家,能够带头贯彻落实《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和《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 年修订)》及相关专业标准,积极推动专业改造升级和人才培养改革,所取得标志性成果至少满足《标志性成果参考清单》10 个方面中的 6 个方面。
    四、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一) 报送材料及时间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部门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示范性专业点申报书;

(2)示范性专业点申报汇总表;

(3)示范性专业点建设方案;

相关佐证材料(专业团队教师花名册、合作企业名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企业校企合作协议、标志性成果佐证材料及真实性承诺书等),无佐证材料的数据、成果将不予认可。
    申报书和建设方案各自装订成册,均不超过 30 页;佐证材料对应申报书相关内容顺序,合并装订、独立封皮,整体编排页码、制作目录,总共不超过 150 页,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zhb@zzsqmc.edu.cn。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要求:材料自行胶装上交,申报书、建设方案、佐证材料需各自胶装成册(具体要求:胶装材料封皮使用白色无图版,上印材料封面,胶装内材料封面保留)。
    2.材料提交时间:2024 531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邓爱民         

联系电话:67673862
    五、其它申报注意事项请查看通知附件。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4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项目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37 号)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专业点建设的通知(教职成〔2023〕16号)

3.2024年申报书

 

 

                                     教务处
20245月13日

办公地址: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值班电话:0371-67673862      邮箱:jwczhb@zzsq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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