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20〕17号
关于印发《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系、部: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6月8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8日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促进产教融合“双元”育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的通知》精神,为突出特岗特聘,规范我校兼职教师特聘岗的遴选、聘用、管理与评价,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一支教学水平较高且相对稳定的特聘岗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聘岗教师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及相关的专业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二)须为企事业单位(不含各级各类学校和教研机构)在职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所从事专业与所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具有本专业领域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验,能胜任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学工作。
(三)特聘岗位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门从事实习实训指导教学工作的,一般应具有相当于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特殊情况的,可聘请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
(四)身体健康,在聘期内能保证有充裕时间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
(五)能按学校要求承担相应课程。
二、特聘岗教师的聘用和审批程序
(一)系(部)根据自身专业建设和教学需求(在以专业(技能)课教学岗位上为主),提出本系(部)特聘岗位教师申请(见附件1),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
(二)系(部)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特聘岗教师的材料,重点审核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经初审合格后,并附上拟聘教师有关证书的复印件(如拟聘教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称资格证等)。
(三)新任特聘岗教师在上任之后的第一周为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可享受正式签约特聘岗教师的待遇,但其工作水平及能力需由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相关部系进行评估,评估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四)试用期内评估成绩合格以上的特聘岗教师方可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
(五)特聘岗教师聘期为一个学期,续聘教师在考核评估合格后,可与学校签约续聘协议书。
三、特聘岗教师的要求
(一)每个特聘岗位教师数应为1-3人,每个岗位每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100学时,或指导学徒天数不少于 80个工作日。
(二)遵守学校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三)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服从学校教育改革方向,与学校共同进行教改和科研。
(四)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度,未经教务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授课进度。严格按照系(部)下达的课程表授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准擅自调课、停课或更换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复课后必须及时补课。
(五)认真备课,教案(课件)内容完整,准确把握教材重、难点,了解学生知识基础和接受能力,深度广度适宜,目的要求明确,理论联系实际。
(六)合理组织课堂教学,因材施教,讲究多种教学方法的综合应用,语言清晰、简练、生动形象,板书合理规范,层次分明,繁简适度,重点突出,运用现代化教学设施熟练生动,启发学生的思维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
(七)认真进行课程辅导,批改作业。重视学生平时的作业练习。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的需要布置作业,并认真批阅评析。精心组织考前的学习辅导和模拟测试,注重对学生进行答题方法的指导和解题能力的培养。对学生的实践活动及时做出指导,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
(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协作意识,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能服从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特聘岗教师的待遇
(一)特聘岗教师除课时费外,每个岗位固定津贴每学期2000元。每周教学工作量由系(部)按实际需要确定,并能承担系(部)安排的课外辅导、竞赛辅导等工作任务。
(二)我校特聘岗教师不享受我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待遇,不纳入学校工会会员。
五、特聘岗教师课时津贴发放
特聘岗教师课时津贴按照我校外聘教师标准发放,系(部)根据特聘岗教师当月实际完成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情况报教务处师资科审核。特聘岗教师津贴原则每学期末结算,并在放假之前支付。
六、特聘岗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一)特聘岗教师实行合约管理,聘期为一个学期。
(二)系(部)要加强对特聘岗位和特聘岗位教师的管理,系(部)负责人是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特聘岗位教师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教学效果。
(三)特聘岗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教改教研活动,对我校的各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做好教学工作。
(四)特聘岗教师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按规定提前一天与系(部)联系,经教务处审核,及时办理调、停课手续。
(五)签订工作协议的特聘岗位教师不能按要求履职的,系(部)要按照条件和程序另行遴选人员并报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后及时补位。
(六)人事处、教务处和教育研究与督导室对特聘岗教师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考核(见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聘用系(部),考核结果作为续聘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七、特聘岗教师的续聘与解聘
(一)续聘
各系(部)均应建立特聘岗教师档案库,对完成一个教学周期,考核称职以上的特聘岗人员,列入档案库,作为续聘的依据。
(二)解聘
特聘岗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及时解聘:
1.有损师德师风者。
2.一学期上课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者。
3.无故缺课一次者。
4.未经教务处允许私自调课者。
5.未按规定教学计划进行课堂教学者。
6.上课没有教案或课件者。
7.学生评教30%以上不合格者。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申请表
2.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考核办法
附件1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
申请表
姓名:
专业:
填表日期:
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 | 性别 |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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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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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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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 最高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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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 所学专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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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单位性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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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 工作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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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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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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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系部 | | 承担课程/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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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历(从大专或大学填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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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学 校 | 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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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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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年月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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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果、贡献(限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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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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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人事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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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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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部系、教务处、人事处各保存一份)
附件2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考核办法(试行)
为完善学校对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业务工作的评价,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我校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业务工作考核情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
(一)建立健全校、系(部)两级业务工作质量评价体系,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引导教师不断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创新与改革,形成多样化教学风格。
(三)坚持发展性评价原则,结合教学评价结果,为教师反馈其授课信息,帮助教师及时改进其在课堂教学方面的不足,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四)为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聘任工作提供参考。
二、评价对象
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
考核主要由系(部)、教务处、人事处、教育研究与督导室进行监督考核。其中系(部)是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特聘岗位教师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教学效果。教师业务工作评价主要针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从思想政治表现、教学任务、课程教学工作表现、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课程教学主要包括备课、课堂教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课程考核等。教师业务工作(含理论教学、实验和实训教学)考核主要由学生评价、系(部)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等三部分组成,权重依次为40%、30%、30%。其中,学生评价和系(部)评价由系(部)根据学校兼职(专任)教师特聘岗管理办法确定考核细则并实施评价。教学管理部门评价由教务处、人事处、教育研究与督导室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教学督导听课成绩和教学事故可适当加减分。加分项目总分不得超过10分。对师德低下,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评价总分=学生测评分×40%+系(部)评价分×30%+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30%+其他加减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
教师教学工作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1.优秀:综合评分≥90分,且聘期内无教学事故。
2.合格:60分≤综合评分<90分。
3.不合格:综合评分<60分。
(1)出现不良言行等有损师德师风者,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教学任务不满80%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如本学年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二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三次及以上三级教学事故者,经教务处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五、考核流程
1.期初准备:每学期期初,各系部对学生评价、系部评价等工作进行安排。
2.业务工作考核表:该表作为特聘教师考核重要支撑材料,由系部和教务处、人事处存档。
3.质量评价:根据本细则,各系部组织对特聘教师进行评价,并于每学期第16周完成学生评价、系部评价等相关评价工作。教务处、人事处、教育研究与督导室综合评价得出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教学管理部门评价于每学期第16周完成。
4.数据汇总:各系部将学生测评分和系部测评分分别计算出平均成绩提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学生测评分、系部评价分、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及督导加减分,并计算最终评价总分,得出考核结果,同时反馈给系部备案。
5.所有考核工作18周完成。
六、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表1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业务工作考核表(教学管理部门)
填表时间: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或职务 | |
设岗专业 | | 岗位聘任时间 | |
序号 | 测评 项目 | 测评项目细则 | 满分 | 得分 |
1 | 思想政治表现 | 政治素质过硬,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管理要求。如师德低下出现不当言行者,一票否决,不得分。 | 20 | |
2 | 教学任务 | 完成系(部)安排的教学工作量。达到100%,得10分;达到90%-99%,得8分;达到80%-89%,得6分;低于80%,不得分。 | 10 | |
3 | 课程教学工作表现 | 教学态度端正,严谨治学,服从管理,履行职责。如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不携带教学文件、私自调停课或更换老师、无故缺课、擅自更改教学进度,不得分。 | 15 | |
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因材施教,语言生动,表达清晰,繁简适度,重点突出。未运用用现代化设施教学的-3分,未采用普通话授课的-3分。 | 15 | |
指导学生答题方法和解题技巧,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职业能力,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未进行课程辅导的-3分,未批改作业的-3分。 | 10 | |
4 | 教学改革 | 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服从学校教改方向。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得5分。 | 15 | |
5 | 专业建设 | 参与专业学科建设,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指导1名青年教师,得5分。 | 15 | |
合计 | 100 | |
附表2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业务工作考核表(汇总表)
填表时间: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称或职务 | |
设岗 专业 | | 岗位聘任时间 | |
序号 | 评分部门 | 得分 | 折合分 |
1 | 学生测评分 | | |
2 | 系(部)评价分 | | |
3 | 教学管理部门评价分 | | |
4 | 加减分 | | |
合计 | |
考核评价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 |
备注:1.优秀:综合评分≥90分,且聘期内无教学事故。
2. 合格:60分≤综合评分<90分。
3. 不合格:综合评分<60分。
(1)出现不良言行等有损师德师风者,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2)教学任务不满80%的,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如本学年出现一次一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两次及以上二级教学事故或发生三次及以上三级教学事故者,经教务处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附表3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兼职教师特聘岗教师业务工作考核成绩汇总表(全校)
填表时间:
序号 | 设岗专业 | 所在系部 | 岗位聘任时间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或职务 | 考核得分 | 考核等级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7 | | | | | | | | | |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