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我校《关于设立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校教字〔2021〕1号)文件,经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开展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建设专项经费报销事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专项资金金额及使用范围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2万元/项,一般项目支持经费1万元/项。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咨询、购买相关资料、材料印刷、考察调研、相关教学研讨会的旅差费(含会务费)、交通费、通讯费、相关论文版面费、印刷费(不包括教材印刷)、劳务费等费用的开支。
二、教学专项资金申请流程
(一)教改项目获准结项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附件1)
用款计划要罗列支出项目及相关明细及计划支出时间,按要求备齐相关材料(提供相关报销发票,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内顺序粘贴),如无法提供发票,可列出所支出的人员、银行卡号、转账记录等证明材料,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明,不予报销。
(三)项目所在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四)教务处审核(盖章)
(五)主管校领导审批(盖章)
(六)财务处复核→财务主管校领导审批→资金拨付。
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下午16:30前报送至教务处,过期不予报销。
联系人:李世祥 联系电话:67673862
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