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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日期: 2022-12-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豫技领办〔2022〕32号)要求,现就我校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原则

(一)持续提升项目建设绩效。坚持“科学谋划、分批建设、强化绩效、持续提升”的建设方向,培优培强与扩大基础能力相结合,解决现实存在的“重申报轻建设、重建设轻绩效”问题,形成技能水平有高度,产业服务有深度,项目主体有梯度,绩效考核有尺度的工作格局。

(二)增强技能人才培养能力。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围绕推进技能人才高地建设,聚焦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突出现代服务业特别是“一老一小一青壮”社会需要,建设一批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断提升我省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三)培育人力资源品牌。打造技能引领、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人力资源品牌,扩大规模效应,带动就业创业,推动技能水平和品牌效益双提升。重点支持“河南护工”“河南码农”“豫菜师傅”等10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引领10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区域人力资源品牌,提升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能力。

(四)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服务以世赛、国赛为引领,省赛为龙头,专项、行业和地方各级竞赛为主体,企业、院校职业技能比赛力基础的具有河南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建设,持续支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二、项目征集条件

(一)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1. 申报主体为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示范校、特色校。

2. 办学条件优。学校办学基础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校内实习场所主要实习设备、设施(或仿真模拟设备)具有先进性,能够满足实习实训需求;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具备高级工及以上技能操作水平的实习指导教师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80%以上, 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或技师和高级技师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40%以上。

3. 培养能力强。学校办学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2022年注册在校生规模4000人以上,当年就业率95%以上。年开展各类社会职业培训6000人次以上。

4. 校企合作好。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已建立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积极实施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每个专业与 3个以上的企业开展合作。

5. 社会效益好。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作用发挥明显,招生规模稳步扩大,年培训能力提高1000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占比35%以上。

(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1. 申报主体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包括企业、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等。

2. 申报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包括相应的技能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业领域最高奖项获得者);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技能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放宽年龄限制);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师、中原技能大奖、河南省技术能手、中原大工匠、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以及为世赛国赛作出贡献的选手和教练等荣誉获得者;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方面作出较大贡献者;长期在企业一线技能岗位,为企业生产技术革新、工艺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在行业(领域)内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者。

3. 申报主体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制度体系,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及不低于5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相应设备等必要工作条件。

4. 项目绩效显著。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培养能力有较大提高,原则上年师带徒培养50人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15人以上。

(三)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

1. 申报主体明确。申报主体为技工院校、就业(训练)服务中心、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劳务输出基地以及规模较大、特色鲜明的职业培训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

2. 培训条件较好。具备承担培训专业(工种)所需的自有或租赁培训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可同时容纳2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所承担培训专业(工种)需要。开展校企合作的,实训基地可设在企业(需提供详细的实训设备清单);根据培训工种要求,能够聘用满足专业(工种)需求且具备国家职业培训资质、有实训经验的专职教师。

3. 就业成效明显。与输入地政府(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劳务协作关系,信息交流、服务对接、跟踪服务常态化、机制化。人力资源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3000人,年培训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500人,自用或输出品牌从业人员不低于400人,在促进重点人员就业创业等领域带动 效应明显。

4. 品牌特色鲜明。能够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河南码农”、“河南护工"、“豫农技工"、“河南建工”、“河南织女”、“物流豫工”、“河南跑男”、“豫菜师傅”、“豫匠工坊”、“河南电商” 等十大省级人力资源品牌,以及区域人力资源品牌开展培训培育工作。品牌名称辨识度高,主体归属明确清晰,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度良好,具备较好知名度美誉度。近年来在市级以上主流媒 体有过新闻报道,或做过宣传推广。

5. 项目绩效显著。项目建成后社会效益明显,年新增培训800人次以上,并取得相应证书。

三、项目征集材料

凡符合征集条件要求,2023年至2025年所有类别项目均可渐次申报。建设项目分类别、分梯次谋划,科学论证,形成方案;申报材料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材料”的原则,分门别类,自成体系;具体申报项目不标注建设年份。

(一)申报报告。各地项目申报分别由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央直省直单位项目申报由省级主管部门行文。

(二)申报表。项目申报表由项目申报单位填报(相应表格见附件)。

. (三)可行性报告。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须经相关专家可行性论证(附论证专家原始签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等)。要求论证充分、论据确凿,规划合理、定位准确。

(四)实施方案。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建设方向、建设内容(含设备购置清单)、实施方式、时间安排、 措施保障(含组织保障、资金保障)等,要具有可操作性,可追溯可考核。

(五)佐证材料。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供,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质、占地面积、基础设施、固定资产、实习实训设备、师资力量、培训能力、技能等级认定能力、在校生人数、取得职业资格 (技能等级)证书人数、高级工以上人才培养人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教学模式改革和成效、综合性表彰及技能竞赛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行文部门负责材料审核和必要的实地考察工作,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其中,在校生人数以招生备案系统的汇总数为准,需学校提供电子注册系统中在校生统计汇总表;实习指导教师数量、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需附情况一览表;一体化(双师型)教师数量、职业、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需附情况一览表;取得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人数需附名册汇总表等;培训评价情况需附培训评价合同(协议)、培训名册、支付凭证等;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养数量需提供评价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提供配套资金者须附承诺函;项目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填表内容;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加盖单位骑缝章,并标注页码;项目申报报告、项目申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佐证材料等一式三份。要求:材料自行胶装上交,项目申报书等、佐证材料需各自胶装成册。

四、其它申报注意事项请查看通知附件。

5、请各部门对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以上省级入库项目。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16日上午10: 00前,教务处需留出足够时间进行审核。

联 系 人:邓爱民  范清秀

联系电话:67673862  15638102603

 

附件:1.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202212111044047682.pdf


2.豫技领办〔2022〕32号附件

202212111044283976.docx


 

                                          教务处

                                                                                                                                                202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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