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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 2024-03-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教改革”,推进“岗课赛证”综合育人,全面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举办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含2年)的所有教师。
  二、竞赛程序
  (一)初赛和复赛。所有教师必须参加初赛,初赛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复赛可联合组织,部门曾获得省赛资格教师必须参加团队进行指导。复赛于2024年3月上旬完成,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竞赛材料提交教务处。
  (二)推荐决赛(团队)名额。按照本学期各单位专任教师人数10%推荐(取整数,不足者取1)。马克思主义学院2个,体育教育部2个,外语教育部1个,基础医学部5个,临床医学系3个,护理系4个,中医系2个,康复医学系1个,口腔医学系1个,药学系2个,医学技术系1个,卫生管理系1个,公共卫生健康系1个,就业创业学院1个,国际交流与继续教育学院1个,其它部门1个,共29个。
  凡在2023年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能力大赛省级竞赛中获奖单位可增加1个参赛名额。
  (三)决赛。决赛于2024年3月下旬举行,抽签决定参赛顺序。各单位需提交《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决赛推荐表》(见附件2)、4学时教案、教学实施方案至教务科(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行政楼220室)。
  三、组织领导
  (一)竞赛组织委员会成员
  主  任:江开春
  副主任:王丙申  吕友辉
  委  员:各系部主任
  (二)办公室成员
  成  员:邓爱民  张  丹  范清秀  李  琼  李世祥
  (三)评审组成员
  校领导、学校专家、外聘专家
  (四)现场监督
  校纪委、教育教学督导室人员
  四、评分原则
  (一)为保证竞赛活动公平、公正进行,决赛阶段采用现场打分形式。选手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
  (二)评分标准按照《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1)执行。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二)获奖者由学校组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计算工作绩点,在教学质量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评聘审核工作中给予倾斜。
  六、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工作,按要求认真组织好预赛,坚持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决赛。
  (二)信息管理中心对决赛进行全程录播,各单位组织好教师观摩学习。
  (三)参加决赛教师,准备无生现场授课展示(20分钟),提供教学实施报告、课堂授课教案各12份。参赛教师须着装得体、举止端庄、普通话授课、板书规范、逻辑严谨、重点突出等。
  (四)其它相关部门主动配合本次竞赛活动,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七、具体实施参照《2022年教学技能竞赛方案》(见附件3)
    
  附件:1.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及评分表
     2.2023-2024学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推荐表
     3.2022年教学技能竞赛方案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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