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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郑州市2024年战略新兴专业和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6-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战略新兴专业和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4385号),现开展2024战略新兴专业和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立项建设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脉搏,积极鼓励地方高校主动对接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战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按照“面向需求、准确定位、注重内涵、打造特色”的原则,聚焦人才培养,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与产业契合度。通过建设,稳步增强地方高校办学实力,更好地服务郑州高等教育强市建设,为郑州市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申报名额

此次申报工作,我校限报2个专业,每类项目1个。教学单位申报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战略新兴专业

1.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高度契合郑州市智能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命科学、生物医药、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智能传感器、网络安全、北斗应用、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并在服务新兴产业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制定有完善的专业发展规划,在校生不少于120人,深度合作企业不少于2家。

2.建设项目具有较强的师资力量、较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全市同类专业中具有鲜明的特色和一定的社会认可度。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行业背景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

3.拥有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系列标志性成果(如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规划教材、教学技能竞赛、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创新创业大赛等)优先申报。
    (二)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

1.紧密对接郑州市13条重点发展产业链。

2.与共建方签订有合作培养协议,协同育人体系完善,现有教学条件能满足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需求,教学质量有保障。

3.校方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师德高尚,教学和工程实践经验丰富。

4.共建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规模较大、技术实力较强,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社会声誉。连续3年以上参与专业人才培养,取得一定的培养成效。原则上有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企业人员8-10人。
    四、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及时间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部门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专业申报书及佐证材料

(2)申报汇总表

战略新兴专业申报书及佐证材料(人才培养方案、师资队伍情况专业实践基地协议、教学类成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真实性承诺书等)分条列明清单,限20条以内,佐证材料装订附于申报书后;佐证材料对应申报书附件目录顺序,战略新兴专业不超过100页。无佐证材料的数据、成果将不予认可。

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教学类成果、师资队伍情况、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大纲、企业联合培养协议、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及真实性承诺书等)分条列明清单,限20条以内,佐证材料装订附于申报书后;佐证材料对应申报书附件目录顺序,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不超过200页。无佐证材料的数据、成果将不予认可。
    申报书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全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zhb@zzsqmc.edu.cn。提交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要求:材料自行胶装上交,申报书佐证材料(具体要求:胶装材料封皮使用白色无图版,上印材料封面,胶装内材料封面保留)。
    2.材料提交时间:2024624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邓爱民         

联系电话:67673862
    五、其它申报注意事项请查看通知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战略新兴专业和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郑教高函〔2024〕385号

2.2024年申报书

 

 

                                     教务处
20246月13日

办公地址:行政楼二楼办公室

值班电话:0371-67673862      邮箱:jwczhb@zzsqm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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