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门职责
护理系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护理系主任在校长、教务处领导下负责系、部内全面工作,履行系、部工作条例,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某方面工作。
二、在校长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计划和决议。
三、负责制订护理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进行督促检查。
四、组织对系成员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工作作风和工作态 度等),收集建议,提出奖惩。
五、领导所属教研室、实训室的建设及日常工作。
六、主持护理系日常会议和例会,处理重大和日常问题。
七、在教务处组织、协调下负责组织编制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组织制定护理系各种规章制度和细则。
八、确定所属教研室、实训室的教学任务,审定所属教研室、实训室的教学进程,审批所属教研室、实训室聘任教师名单及学期授课计划,核实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落实情况。
九、领导和组织制定科学研究计划,开展科研工作。
十、经常深入教研室、实训室,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协调教学、科研工作。
护理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在护理系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护理系办公室工作。具体完成护理系主任交办的日常教学管理和行政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系主任交办的任务。
二、负责各教研室及实训室落实教学任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选编教材,聘任教师,并进行督促检查。
三、负责护理系各教研室及实训室之间的协调工作。
四、安排和组织教学检查,收集教师的评学和学生评教情况,收集整理各种教学文件,信息资料分类归档。
五、在护理系主任的领导下,执行和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计划和决议。
六、负责护理系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教师工作量等的统计、总结、汇报工作。
七、在护理系主任领导下制定护理系发展规划,并建立健全本系全部的档案资料。
八、编制护理系教学、行政管理有关的规定(通知)并传达到各教研室。
九、对护理系的教学活动、行政管理、教师聘任、教师进修,人员定职、晋升等提出建议。
十、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职工生活。
各教研室职责
一、在系主任领导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安排本教研室每学期的理论和实训教学任务,做好集体备课、说课、试讲、辅导答疑、考试、实训辅导、实训考核等教学相关工作;同时做好论文书写、科研课题撰写及申报等科研相关工作。
二、教研室对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实行课程小组负责制,每门课程形成一个教研团队,团队设立一个组长,作为最基层的教研单元,在教研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门课程及相关课程的一切教研任务,以此达到优质资源整合、同质化教学、提升教学质量之目的。
三、严格把关,做好教材的选用工作,做好教材(教案)编写的组织工作。
四、组织教师认真执行授课计划并做好督导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及时反馈教师课堂情况。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本教研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系里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反映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五、按照学校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和成绩分析等考务工作。
六、组织教研室相关课程的课程建设,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课程教学资源。
七、认真组织好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安排好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工作。
八、配合学校进行各类评估工作,完成各项评估资料的准备、收集和补充。
九、积极组织和参与工会布置的各项文体活动。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关心和爱护教师,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