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三届“感动澍青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1-12-0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价值引领作用,集中展示我校广大师生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师生积极投身于学校各项工作中再立新功。校党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三届“感动澍青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条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抗洪精神和抗疫精神,讴歌先进模范人物,倡导良好校园风气,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风尚,激励广大师生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汇聚成立德树人工作的正能量,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范围

为学校“双高”建设、转型发展、文化传承、社会声誉提升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的全校师生员工。

三、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爱护师生,遵纪守法;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好学、任劳任怨,关注教育科研前沿,积极开展重大科研课题研究;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4.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奉献,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学校、集体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在校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

5.文明守礼,诚信友善,尊师爱生,孝敬父母,不计个人所得,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帮残助困等活动,受到广泛赞誉和师生一致好评;

6.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行医治病、体育竞技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生动感人;

7.在学校抗洪救灾、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坚守岗位、主动担当、冲锋在前、无私奉献,事迹被广泛认同。

第1、2项必须满足,3-7项符合一条或多条即可推荐。

以上事迹主要发生在2019-2021年度。

四、评选原则

推选和评审中坚持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广泛接受师生监督。

五、推选方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1-2名教职工、学生候选人,上报党委宣传部。

六、评选步骤

(一)初选。党委宣传部组织力量对推荐人选的事迹进行核实,确定候选人;

(二)审定。学校党政联席会对产生的“感动澍青人物”名单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最终人选;

(三)公示。学校媒体平台对拟定的“感动澍青人物”名单公示三天。

七、表彰

学校对评选出的“感动澍青人物”予以表彰,并利用媒体平台对获奖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感动澍青人物”评选活动是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入寻找、发掘具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感动澍青人物”,树立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榜样,为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精心组织。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工作透明度,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为广大师生树立学习的榜样和楷模。

(三)宣传展示。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微信、微博、抖音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届时,校园网、校报、官微将开设活动专栏,集中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

(四)材料申报。填写《第三届“感动澍青人物”推荐表》,另附2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介绍,2寸标准照和6寸生活照各1张(电子版);推荐表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所有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报材料电子版。以上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宣传科508室。

邮箱:43054004@qq.com 电话:67673698

中共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Baidu
map